征集单位 | 住建局 | 征集类型 | 市政工程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
开始时间 | 2017-08-04 | 结束时间 | 2017-08-17 |
征集状态 | 已结束 | 查阅次数 | 248 |
征集主题 | 仪陇县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城区市政工程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
仪陇县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城区市政工程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征 选 文 件
征选单位: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二0一七年八月
第一章
仪陇县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城区市政工程提升改造
方案设计
征 选 公 告
1. 建设条件
1.1本项目为仪陇县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城区市政工程提升改造方案设计,征选单位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征选。
2. 项目概况与设计内容
2.1 项目概况:对仪陇县县城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约3平方公里的城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管线、节点广场、绿化、城市家俱(信息设施、卫生设施、照明安全设施、服务设施、交通设施、艺术景观设施)及城市消防等进行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注:设计方案所需的现状数据由中选单位在优化方案时自行测绘,征选单位提供坐标体系,测绘成果深度需达到1:200标准。
2.2项目设计内容:
(一)对县城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约3平方公里的城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管线、节点广场、绿化、城市家俱(信息设施、卫生设施、照明安全设施、服务设施、交通设施、艺术景观设施)及城市消防等提升改造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根据建设现状并结合空间布局布置总平面图;
(三)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方案设计(含交通设施);
(四)市政工程管线、节点广场、绿化、城市消防等进行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五)按照实用美观和具有地域特色的原则进行城市家俱方案设计;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项目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3.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征选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需提供在其本单位最近连续六个月及以上购买社保证明。
3.2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为准)。
4. 征选文件的获取和踏勘现场
4.1凡有意参加征选者,请于2017年 8 月 4 日至2017年8 月 1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持单位介绍信在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楼综合办(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街73号武装部东楼,联系人:高彩云,电话:13990825035)领取征选文件即算报名。
4.2已报名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持相关证件(详征选文件)统一于2017年 8 月 18 日上午 9:00时前在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编制股集中,于9:30分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踏勘时征选单位提供项目红线图。
5. 规划设计方案评选时间
5.1已报名和踏勘现场的设计单位请于2017年 9月 27 日前将设计方案报送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编制股。2017年 9 月 30 日前,征选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从仪陇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库和相关单位中邀请7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参与应征的方案进行打分并排序,经评审组从应征方案中按得分从高到底的顺序评出前三名作为入围方案(方案评选时应征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需对本单位设计方案进行汇报),县规委会对入围方案进行名次评定,第一名即为中选方案。
注:应征方案未达到设计深度及要求或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参评方案设计水平较低时,不能列入入围方案并不纳入名次排序,征选单位不对未入围方案的应征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5.2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6.费用支付
6.1该项目方案设计和测绘费用最高控价为300万元,由应征单位按不高于300万元原则自行报价。报价得分按:下浮百分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应为整数,不得保留小数。报价只报下浮百分比,以本次应征单位投标报价的最高下浮比例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1-基准价)/(1-投标下浮比例)×5。
6.2中选方案按应征单位投标报价由征选单位支付方案设计和测绘费用,经县规委会评审获得2、3名的方案,由征选单位分别给予30万、20万元的方案设计费,其余方案征选单位不付费,设计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各应征设计单位自行负责。凡付费的方案,资料文本不退还,成果由征选单位享用。中选方案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县规委会要求对方案进一步修改、优化,并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
6.3中选方案的应征单位与征选单位签订方案设计合同,合同约定方案费分三次支付。第一次:设计方案经评审组和县规委会审查后支付20%;第二次:完成现状测绘且设计方案达到评审组和县规委会修改要求并达到初设深度后支付60%;第三次: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并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图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20%。获二、三名的设计方案一次性支付完方案设计费。
注:凡付费的应征方案,应征单位需持国家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到征选单位财务部门支付费用,征选单位不另行承担和支付税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选公告在仪陇县政府门户网站、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征选单位: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街73号武装部东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817-7777327 18780730675
二0一七年八月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征选单位 | 征选单位: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街73号武装部东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817-7777327 |
2 | 项目名称 | 仪陇县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城区市政工程提升改造方案设计 |
3 | 项目地点 | 仪陇县新政镇 |
4 | 应征单位资质条件和信誉 |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为准)。 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并提供在其本单位最近连续六个月及以上购买社保证明。 应征单位业绩要求:自2014年以来完成过单项业绩总面积不小于0.5平方公里的城市市政园林景观设计。 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
5 | 征选文件获取方式 | 凡有意参加征选者,请于2017年8月 4日至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持单位介绍信在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楼综合办(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街73号武装部东楼。联系人:高彩云,电话:13990825035)领取征选文件即算报名。 |
6 | 踏勘现场 | 已报名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持以下证件:(1)介绍信;(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其本单位最近连续六个月及以上购买社保证明;(7)相关业绩证明材料;(8)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川外企业提供);(9)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材料【注:以上复印件及相关材料须加盖应征单位鲜章】。统一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时前在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编制股集中,并于9:30分进行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踏勘时征选单位提供项目红线图。 |
7 | 方案设计要求
| 一.设计方案要求 1.符合国家规范和相关技术规定。 2.充分展现地域文化特色,体现宜居、宜业优美环境。 3.量力而行,具有可操作性。 二.设计方案成果要求 1.设计方案成果必须符合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仪陇县实际。 2.设计方案成果需达到征选文件要求和初设深度。 3.设计方案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主要设备或材料表、设计方案地区现状图、总平面图、鸟瞰图、各项专业设计图、竖向设计图、反映设计方案意图的透视图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4.图纸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图纸内容必须全面。方案设计单位应提供说明书及文本6套,规格为A3。 三.图纸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区位图 (2)用地红线内现状图 (3)功能结构分析图 (4)平面图 (5)鸟瞰图 (6)道路断面、车行道路面、人行道铺装、缘石等大样图 (7)各类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图 (8)节点广场规划图 (9)绿化系统规划图 (10)绿化景观设计方案 (11)城市家俱(信息设施、卫生设施、照明安全设施、服务设施、交通设施、艺术景观设施)设计方案 (12)城市消防规划图 (13)街廓断面及形态控制图 (14)各项专业设计图 (15)竖向设计图 (16)设计者认为能反映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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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计方案评选时间
| 已报名和踏勘现场的方案设计单位请于2017年9月27日前将设计方案报送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股。2017年9月30日前,征选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从仪陇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库和相关单位中邀请7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对参与应征的方案进行打分并排序,经评审组从应征方案中按得分从高到底的顺序评出前三名作为入围方案(方案评选时应征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需对本单位设计方案进行汇报),县规委会对入围方案进行名次评定,第一名即为中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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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 详见附件一 |
10 | 方案费支付 | 1.该项目方案设计和测绘费用最高控价为300万元,由应征单位按不高于300万元原则自行报价。 2.中选方案按应征单位投标报价由征选单位支付方案设计和测绘费用,经县规委会评审获得2、3名的方案,由征选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方案设计费,其余方案征选单位不付费,设计方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各应征设计单位自行负责。凡付费的方案,资料文本不退还,成果由征选单位享用。中选方案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县规委会要求对方案进一步修改、优化,并配合后期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凡付费的应征方案,应征单位需持国家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到征选单位财务部门支付费用,征选单位不另行承担和支付税费。 3.报价得分按:下浮百分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应为整数,不得保留小数。报价只报下浮百分比,以本次应征单位投标报价的最高下浮比例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1-基准价)/(1-投标下浮比例)×5。 |
11 | 其它 | 1.所有应征单位在设计工程中产生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均自理。 2.付费后的设计方案(前三名)征选单位有权使用方案成果。 3.参加征选的设计单位可就该项目设计多套方案,每套方案均可参评。 4.报名方案不足三个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设计方案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公告单位所有。公告单位有权在方案审定前公开征徇社会各界意见,方案审定后公开展示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设计方案。 6.设计单位提交的方案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告单位有权拒收: ⑴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⑵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⑶未经公告单位同意,逾期上报方案成果的。 7.应征方案未达到设计深度及要求或专家评审组一致认为参评方案设计水平较低时,不能列入入围方案并不纳入名次排序,征选单位不对未入围方案的应征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
附件一:
仪陇县嘉陵路以南春晖路以西城区市政工程提升改造方案设计评分表 | ||||
序号 | 方案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项评分值 |
1 | 设计理念 | 10 | 坚持“以人为本、自然和谐、实用美观、海绵宜居”的设计理念 | 0-10 |
2 | 立意构思 | 8 | 能结合场地环境特点及项目要求进行设计,立意构思新颖、巧妙、独特。 | 0-8 |
3 | 使用功能与空间布局 | 8 | 功能布局合理,符合设计规范。 | 0-8 |
4 | 市政工程 | 8 | 道路断面、管线布置科学合理,铺装美观实用,节点广场体现地域特色。 | 0-8 |
5 | 植物配置 | 10 | 合理利用现有景观,植物选择、配置合理,植物景观主题突出,季相分明。 | 0-10 |
6 | 城市家俱 | 12 | 配置齐全,传承城市文化,个性鲜明,安全耐用 | 0-12 |
7 | 交通组织 | 8 | 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网,合理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改善交通秩序,组织优化交通流,交通设计符合规范。 | 0-8 |
8 | 竖向设计 | 13 | 结合自然地形,场地地面竖向布置、建(构)筑物高程、场地排水方案等合理有序。 | 0-13 |
9 | 城市消防 | 10 | 布局点位合理,满足规范使用要求 | 0-10 |
10 | 投资估算 | 8 | 方案切实可行,有合理的投资估算。 | 0-8 |
11 | 投标报价 | 5 | 报价得分按:下浮百分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应为整数,不得保留小数。报价只报下浮百分比,以本次应征单位投标报价的最高下浮比例为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1-基准价)/(1-投标下浮比例)×5。 | 0-5 |
附件二:承诺函
承 诺 函
致: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我方郑重承诺对你单位按此方式公开征选设计方案和现状测绘,无任何异议,并响应本征选文件,同意按此征选文件进行评审。
2、我方郑重承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我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我单位参选资格。
3、我方已认真考察设计现场,并承诺自行报价且在设计工程中产生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均自理。
4、我方郑重承诺设计方案中选后(即进入前三名)你方有权使用方案成果。
申请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